翻譯公司不外,印象中應當很少有這類環境才對。
話說回來,若是在我的譯文中找獲得近似兩個「的」同時呈現的景象,有多是真的想不出拆解之道,昧著良知讓它過關,哈哈(特別像合約,只能用「之」和「的」來穿插,唉……)。」(這是我一時想的句子,但記得這部卡通的類似譯法頗多)這種句子,裡頭接連利用了兩次「的」,唸起也很拗口。很多人覺得沒什麼,乃至五四時期的文人都用這種「外文調」來寫文章,可是華頓翻譯社小我就不會讓這類譯文闖關成功翻譯所以有時為了把兩個的縮減成一個,絞盡了腦汁翻譯像這類景象,只要把我移到前面,改成「我身為木葉忍者村的火影擔當人」,便可省略一個的「的」。另外,像「身為木葉忍者村的火影繼承人的華頓翻譯社,必然會讓翻譯公司們刮目相看。
但如果是裡頭素材少,恰恰譯者又不克不及本身添蔥加蒜翻譯但若是作者味精、色素放太多,口味油膩,譯者代為削減些用量,炒出一道清淡爽口的佳餚,倒也是責無旁貸。其實譯者的權限真的很小,頂多就只是把作者原文這盤菜,用本身的手藝盡可能烹調得色香味俱全。這時候,我是該照著原意翻,照舊直接將那一長串形容詞+名詞,以一個簡短的「他」來取代呢?
一般作家常常會在第一次呈現時,對人物特徵詳加描述翻譯例如「查理留著長髮、身段肥胖,活像個大田雞」。以後再說起這名人物,會直接用「查理」或是「他」來取代。經由這些年的翻譯經驗,現在倒是認為這個框架沒必要看得太重。像有些作家的寫作風格太過滯滯泥泥,不適度地代為刪除冗文,只會害譯者背黑鍋。但恰恰有些作家不知是否是為了賺稿費,每次提到查理,不是寫「那名身段肥胖的男人」,就是寫「那名留著長髮、活像個大田雞的巨漢」,前面加了一大堆形容詞,並且呈現次數頻仍。就像很憂郁讀者忘了查理是長什麼模樣似的。拿人稱來說吧,假設書中有小我物叫查理。看得讓人難免在心裡嘀咕「夠了,華頓翻譯社知道他肥得像青蛙,不消再刻意強調了」。記得之前接管出書社試譯時,因為編纂會審核譯稿,所以總覺得一字一句都得精準譯出,以免被視為誤譯,因此被字句所限,為拗口的文字傷腦筋翻譯
就像令狐沖學獨孤九劍,最後得把招式全拋諸腦後,才能進入行雲流水的境地。不過,初學者照舊得乖乖這樣學才對翻譯但如果是譯者,就得跳脫如許的制式規範,乃至為了不讓人從中文猜日文,還硬是得想個有創意的翻法才行。
不外,若真是採這類譯法,譯者可就好當了翻譯
其實會有這種對峙的人,多半都學過點日文,但也正因為曉得日文的特質,才會死抱著這股「日本味」不放,但放眼眾多不懂日文的台灣人來講,這類譯法只會讓人感覺日文翻譯書就是這麼「硬」。很怪吧?這時候候當然得改寫成「我被人一棒打中腦殼,眼冒金星,步履踉蹌。比如「被人一棒打中腦袋,眼冒金星,步履踉蹌的我,一見弟弟走來,急忙一把抱住他」。要是碰見堅持忠於原文的讀者,感覺要採用前者才有日文的「味」,那也只能說一句「唉,夏蟲不可語冰」。一見弟弟走來,急忙一把抱住他」。但中文不來這套翻譯尤其是「我」這個字,前頭冠了一長串形容,會顯得「翻譯文學性」十足,說穿了,就是拗口。從上面的例子中可以得知,日文老愛在主詞前加上一大串形容詞翻譯其實日本人這種設法主意不難理解,因為這能突顯出主詞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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